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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加坡的"小販中心"(Hawker Centre)源自於1950年代至1960年代,政府為管制街頭無照小販而興建的開放式飲食集中地, 很受一般大眾歡迎,因為價格相對是低廉的

"食閣"(Food Court)就像台灣的百貨公司美食街

這二者都有衛生分級,評鑑最佳的是A,最常看到的是BC每一區賣的東西都差不多,因為連攤位賣什麼都是有限制的,不能亂賣,當然吃久會膩,所以在這裡常常聽到新加坡人說要去台北士林夜市吃小吃

新加坡的企業型態已幾乎是大財團的天下,連食閣和小販中心也不例外,地點好的早被財團重金包下。小販(其實應該叫打工仔吧!)收了你的錢放進收銀機,幾個小時後,中心的業主代表會來把錢收走,因為他們有合約,規定每天的營業收入由業主收去,下個月中旬總計好了,扣掉租金(每月每攤S$4,000~6,000或更多,台幣約80,000~120,000)、清洗碗盤費(每月每攤S$800或1,000,台幣約16,000~20,000),另外再抽大約20%營業所得,再把餘錢(如果還有餘錢的話)還給小販。

另外,合約通常規定要營業16小時,如果租用24小時攤位,更得營業24小時。每月最多只能休二天,多休一天,罰款以百元計。就這樣?不!還有,合約每三年一換,中心每裝修一次,你都得分攤裝修費。辛苦吧!

其實,沒有深入這個國家,不會體會她的貧富差距這麼大! 80%的財富在20%的富人手上,住洋房開名車,剩下80%住政府組屋的人幫他們打工,只能分得20%的財富;這裡物價又是台北市的水準,大部份的新加坡家庭是沒什麼積蓄的,只有在打工歲月中政府強制雇員和雇主存的公積金(CPF)能當養老金,但一些人年輕時工作沒有公積金的老了就很慘了!加上醫藥費又貴,所以常常聽計程車司機說在這裡是”能死不能病”,建不建賭場或經濟數字如何好轉和大部份的人好像沒什麼關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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